1 民间历史文献
民间历史文献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切反映各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原始记录和资料, 其类型包括族谱、碑刻、契约文书、诉讼文书、乡规民约、账本、日记、书信、唱本、剧本、宗教科仪书、经文、善书、药方、通书、日用杂书等, 内容涉及民间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不同领域。民间历史文献依据文献性质大体可以划分为民间文书和文书之外的其他文献。其中, 民间文书是老百姓在处理具体社会关系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 其内容具有原始性、过程性和关联性[1]。
民间历史文献最大的特点是来自民间, 其创造主体或使用主体是普通老百姓。诚如郑振满指出“民间历史文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 我们可以从中了解普通老百姓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2]。在大规模调查、搜集、整理民间历史文献的基础上, 我们有可能摆脱单纯引介欧美社会科学架构的困境, 发展出建基于中国社会历史实际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 对“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模式与概念体系”有着重要意义[3]。
2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收藏与研究概况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是古徽州遗存的历史上的徽州人在具体的社会生产、生活与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 是徽州社会、文化发展以及生产、劳动、社会交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状况的最真实、具体的反映。古徽州所属区域包括现安徽歙县、休宁、祁门、黟县、绩 溪和江西婺源等6个县。徽州民间历史文献大规模的发现并获得确认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 当时发现即有10万余件。此后因历史原因, 发现和整理工作一度沉寂。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后,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又开始不断被发现。近30年来, 海内外众多文献收藏单位、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个人先后在安徽休宁、歙县、祁门、江西婺源等地多次发现和搜集到珍贵的徽州文书。据不完全统计,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的发现和收藏数量目前已超过82万件, 大致情况如表1。
表 1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收藏调查表
从调查表来看, 中山大学图书馆无疑是目前海内外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收藏最多的机构。2010年以来, 为全面促进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发展, 中山大学图书馆联合该校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从安徽地区相继搜购了约21万件珍贵的徽州民间历史文献, 这些珍贵的文献内容涵盖田地房产买卖典当、分家析产、婚姻继承、诉讼调解、乡规民约、会社活动、赋役征发、宗教仪式、戏剧表演等老百姓生活的各个 方面, 类型包括契约、合同、阄书、账簿、会书、抄招帖文、信函、执照、票据、科仪书、唱本、礼单、通书、族谱、鱼鳞图册等, 具有重大的学术研究价值。
3 中山大学图书馆馆藏徽州民间历史文 献整理
中山大学图书馆联合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 并依托中山大学985工程重点创新基地———文献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创新基地, 以及教育部CALIS三期建设预研项目等研究基础, 对馆藏徽州民间历史文献展开了系统的整理工作, 在整理原则、整理流程、分类原则、著录规则, 以及保护方法与技术研究和实践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1 整理原则
民间历史文献不仅具有类似档案的原始记录性, 文献之间还存在密切的关联性, 这种关联或反映某一事务的纵向时代延续关系, 或展现不同事务之间的横向关联。因此建立民间文献的整理原则, 必须既要考虑保持民间历史文献的原始关联性, 又要揭示不同文本类型的意义。
90年代初, 杨国桢编辑《闽南契约文书综录》时编制原文书群索引[4], 旨在反映文书之间的关系。安徽大学刘伯山继而又提出了归户性原则[5], 反映文献的原始关联性。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清水江文书》整理中提出 “保持文献原来的系统”原则[6], 亦强调文书内部的关联性, 这些原则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借鉴价值。民间文献的特性在于其具有特定的生产使用机制、流传方式、保存系统, 尤其是同一家庭的各种文献之间有其内在的系统性和关联性。这种民间文献群的内在系统性、完整性, 及其流传、保存线索的科研价值是确立民间文献整理原则的决定要素[7], 因此一切民间文献的搜集、整理工作均应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恢复文献原始系统性、完整性, 记录、寻绎其流传、保存信息为原则。
3.2 整理思路
按照来源方式, 公藏民间文献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关机构、人员进村入户实地搜集得来的;另一类是通过文物市场从商贩手中购得的。对前者, 我们较易知道该文献的原始保存地、保存者 (家庭) 、保存状态即其固有的分类格局, 在整理过程中相应地可以借鉴档案学的“来源原则”, 即把一个家庭的全部文献视为一个全宗, 给定编号, 详细记录其原始保存状态信息, 让研究者可以据此找回文献的流传脉络, 将文献与具体的地点、家庭联系起来。对后者, 我们不但无法确知文献具体所属地点、家庭, 而且也无法排除商贩是否有打乱文献的情况。一旦存在文献的流传脉络、固有系统被打乱的情形, 我们很难将其与具体的地点、家庭建立联系, 这样的文献较之前者整理难度更大, 但目前公藏机构的民间文献多数属于后者。
以民间历史文献的来源家庭为单位确立一个民间文献群, 可以很好地展现某一社会事务的纵向时代延续关系, 或者同一时期不同事务之间的横向关联关系。但面对单件文献, 来自不同家庭、不同地区, 甚至产生于不同时代的民间文献又体现出类型化的特征。在大量搜集、比对民间文献的基础上, 整理者可以通过对民间文献的类型化研究, 找出各类型文献的特点, 进而将其归类, 揭示其中的关系, 从而构建出民间文献的分类系统。
3.3 整理方法
民间文献的整理方法之一是保存文献原始的留存状态, 这一方法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整理者忽视, 造成了大量民间文献陷入了无法被深入挖掘和研究的状态。直到归户性和“保持文献原来的系统”的原则被提倡, 该方法才在中国被重视起来。具体而言, 就是应对文献原始留存状态进行客观记录, 即现状记录[8]。这种记录包括三方面:一是记录文献发现时原始留存状态, 保持文献被收集到时的系统性, 不打乱、打散原始文献联系;二是对文献自身所包含的有关该流传和保存信息的析出、记录;三是对文献流传、收集过程的记录。其中, 文献发现时的原始留存状态记录有可能受到文献买卖中介的阻断和影响。研究者田野考察过程中发现的民间文献自然不受这一因素影响, 但是通过买卖中介购买获得的文献, 极有可能受到中介持有人的搜购方式、处理方式等影响, 从而失去原有留存状态信息。对此, 我们有必要就文书收购过程对文献中介持有人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记录, 如有可能进一步根据线索找到文献的最初持有人, 并对其进行访谈则最好。文献流传过程记录, 实际与访书记、书话的性质相近, 即记载每件文献的寻访、发现、购买、收藏经过, 为研究文献原始的留存、历史流传提供线索。
民间文献的整理方法之二是多方面揭示文献的关联性, 即通过对文献内容信息的系统揭示, 根据涉事人物对关联文献进行聚合。这种方法有可能引发关联文献群与文献原始留存状态之间的差异, 但对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3.4 整理流程
公藏机构所藏民间历史文献多数是辗转自文物市场收购而来, 整理者无法获知其原始保存地点、家庭情况及其流传信息, 无法确知收购到的民间文献是否维持着其原始留存格局、次序。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存文献的流传信息, 整理者应该按照购进时间, 对文献给定批次号, 详细记录文献收购地点、收购时间、收购过程以及文献出售者等情况。这一记录, 实际与访书记、书话的性质相近, 即记载每件文献的寻访、发现、购买、收藏经过, 为研究文献原始的保存、流传情况提供线索。假定的文献被收购时仍然保持着文物小贩从每家每户收购时的状态, 那么每一包文献就是一个文书群。一个文献群内的文献否来自同一户尚难断言, 但是根据小贩的收购方式推断, 同一包文献来自同一户的可能性极大。虽然无法确知每包文献内的格局层次是否维持着在其原始留存状态, 但是在整理时仍然要尊重所见的文献格局和次序。同时, 通过规范的整理流程, 确保文献原始遗存状态或初次收集状态尚未被改变, 从而为整理者和利用者寻找和研究文献间关系提供线索。
中山大学图书馆通过整理实践, 确立了科学的民间历史文献整理流程, 包括清点、登记、入藏、修复、数字化、著录等步骤, 同时设计了科学的“出入库登记表”、“征集批次登记表”、“民间文献逐包登记表”、“民间文献清点汇总表”、“民间文献特藏破损情况描述分类标准”等 清点登记著录制度。其中, 馆藏文献财产登记号由批次号、箱号、包号、件号组成。批次号按购买顺序以字母A至Z标记, 同一批次内每箱以01- 99逐次编号;每箱包号依箱内各文书包存放层次自上而下以001- 999编号, 存放位置关系复杂时, 逐层拍照记录小包与小包的位置关系;每包内每件文书逐次以0001- 9999编号。整理者在每件文书上方放置由“批次号 - 箱号 - 包号”和“件号”组合而成财产登记号卡片, 拍照记录。对装订成册的文献 (书籍、簿册) , 逐页拍照, 在件号之后增加页码卡片, 记为“ (数字) ”。整理过程中另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对文书物理形态的描述, 包括尺寸、材质、形式、破损情况等, 这些均详细登记入“民间文献逐包登记表”。
4 中山大学图书馆藏徽州民间历史文献 分类原则
关于民间历史文献的分类国内迄今尚未有一套完善的分类法。科学的分类体系和方法首先需要设定合理的分类原则。对于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的分类而言, 其文献类型和内容的多样性, 决定其分类应遵循如下原则:
4.1 综合分类原则
与传统四部分类思想、现代的中西文图书分类思想, 以及档案分类思想相比, 民间历史文献的多样性决定了它必须参考多种分类法思想, 才能形成自身独特的分类方法与体系。综合分类原则指针对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的不同类型和内容, 应分别采用相应科学的分类标准。中山大学图书馆采用文献类型分类和文献内容分类相结合的综合分类原则。民间历史文献的类型与其在社会交往中的功能、文献的内容密切相关, 且比较容易辨识, 所以应该以类型为基础, 寻找各类文本的基本特征, 将在功能、形式、内容上有关联、相似性的文本类型归并为大类, 建立文献系统, 可以保证充分尊重文献创制者和使用者的主观意识。
4.2 各级类目分类标准统一原则
在综合分类原则的前提下, 民间历史文献的类目设置必然呈现多级类目体系。每一级类目的设置, 应遵循统一的标准。就民间历史文献而言, 从其产生、流传和利用的过程角度来看, 有着不同的分类设置思路。如从文献的产生来看, 不同的制作者可以作为文献类别的依据, 包括个人、家庭、家族、村落、官府、学校等。从文献的流传来看, 其流传的范围可作为文献类别的依据, 包括社会范围的公开流传文献、特定范围的流传文献, 以及部分仅仅是代上流传下来的文献。从文献的利用来看, 实际上也就是涉事性质文献, 包括商业、土地财产、社会管理、户籍、诉讼等。如何在民间历史文献中合理地选择分类角度, 关系到整个分类体系的系统性。因此, 在分类原则上应遵循每级类目的分类标准统一的原则。
4.3 动态逻辑原则
鉴于民间文献研究的现状, 在建立分类层级系统的同时, 不能简单地止步于静态类目层级系统, 要注意文献在实际社会生活中的使用情况, 注意不同类型文献生产、使用和流传的规律, 确保分类法体现民间文献自身动态的逻辑性。
4.4 可扩展原则
迄今为止, 全球范围内的徽州民间历史文献已发现的有数十万件, 但遗存民间的数量仍不在少数, 且无法估量。对各收藏单位而言, 随着整理的不断深入, 新的文献类型和内容会不断被发掘, 因此文献的分类应具有可扩展性。
4.5 简化原则
文献最终服务于相关研究和利用, 因此分类体系若过于复杂, 类目设置过细, 往往不利于文献的研究和利用。而且分类越复杂, 类目设置越细致, 不仅容易出现因整理者的专业判断能力而产生错误, 于利用者而言检索也不方便。因此, 民间历史文献应遵循简化的原则。
5 中山大学图书馆藏徽州民间历史文献 著录方法
中山大学图书馆结合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特性, 拟定了《徽州民间历史文献著录规则》, 确立了系统的文献著录项目。著录项目由必要项目和选择项目组成。必要项目包括财产登记项、载体形态项、馆藏信息项;选择项目包括题名项、摘要项、时间项、地点项、关联人物与团体项、文书类型项、归户项、分类项和附注项。
5.1 必要著录项
(1) 财产登记项。财产登记号是对徽州民间历史文献典藏的唯一标识, 也是关联文书原件与其数字图像的唯一标识。财产登记号由批次号、箱号、包号和件号组成。批次号根据该馆购入文书的时间, 以英文字母标识;箱号是文书原始装箱编号, 与文书原始保存状态无关, 作为批次号和包号之间的控制性编号;包是文书小贩收购、贩卖的通用单位,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书的原始保存状态, 因此包号是保持文书入藏时候原始状态最重要的标识。对于一个大包中包括若干小包的, 在大包包号后面添加括号标注, 括号内的包号由两位数字组成; 件号描述单件文书。对单张和粘贴在一起的多张纸文书, 均作为一件。对装订成册的文书, 每册作为一件。装订成册的文书中夹带的、从形制、内容可以明确判定为与簿册无关的散件, 接在该件文书后给定新的编号, 注明其原来所在簿册。没有文字的纸张, 不予指定财产登记号, 不入藏。
(2) 载体形态项。载体形态记录该件文书的物理形态, 包括载体的材质、形式、尺寸、页数、保存状况。载体材质包括纸、布、金属、石、竹木等。载体形式分散件和册籍, 前者指单张或者多张黏贴在一起的文献, 后者指装订成册的书籍或簿册。载体尺寸, 不论自上而下书写, 还是自左而右书写, 均以文字书写方向为高, 与之垂直的方向为宽。著录格式为高 * 宽, 单位为厘米。确定保存状况可参照《民间文献特藏破损情况描述分类标准》填写。
对于民间文献的保存状况著录, 中山大学图书馆制定了《民间文献破损情况描述分类标准》, 定义了11个破损描述术语, 包括老化、污渍、虫蛀、断裂、撕裂、破洞、残缺等, 确立了三级破损级别制度。
(3) 馆藏信息项。准确揭示相关文献的典藏位置。
5.2 可选著录项
(1) 题名项。题名指单件文献起首处或封面上表达其内容特征、中心主题的题目名称。题名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文献形成时间和文书类型。题名分为正题名和附加题名。题名著录原 则上照录原文, 如契约合同采用起首处字句, 起首处残缺情况下采取结尾处落款字句。簿册及书籍采用封面、内封或版心的题名。整理者根据文献内容可以增补时间、文书类型等信息。同一张纸上写有多份文书、或者多份文书黏贴 在一起的, 若彼此之间存在内容联系, 则以最重要的一份文书作为正题名, 其余文书用“附 + 题名”形式标识。从内容上无法认定彼此存在联系的, 以时间最早的一份文书作为正题名, 其他文书用“并 + 完整题名”的形式表示。簿册前后封面均有题名且不一致的 (前后颠倒书写) , 同时记录两个题名, 时间较早的在前, 无法判断时间关系的任意选取一侧的在前, 用“并”连接。题名中的时间采取文献形成时间。
(2) 时间项。民间文献与书籍等正式出版物不同, 很多是在一个连续的时间段内形成的, 如账簿、抄契簿。即便是形成时间比较明确的文件, 如契约, 也有可能因为陆续追加粘贴执照、验契纸等文件而造成同一件文献内部有多个时间段。因此时间项既著录文献形成时间, 也著录文献涉及的关键时间或者文献所反映事务的关键时间。如契约粘连有验契纸时分别著录立契时间和验契时间。账簿分别著录记录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时间信息由朝代、年份、 月份、日期四项组成。原文献缺失项目不填写。朝代填写明、清、民国、共和国。明清时期年份采取年号组配纪元方式。干支纪年换算为数字。记作某某元年的不作改动。月份统一以数 字表示。正月、元月、巧月、榴月 (五月) 等别名改为数字 (参见对照表) 。日期中“初某”, 不需要记“初”。对仅标记干支、月份等无法确定换算为具体时间的, 原文照抄。吉日等无法确定具体时间的信息可省略不录。
(3) 关联人物与团体项。关联人物与团体指对文献内容进行创造、与文献或文献所反映社会关系有关联系的全部个人或团体。在人物或团体名称后用括号标注该人物或团体在文献或 文献所反映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比如: 汪金宝 (立卖契人) 。名称和角色均有限尊重文献本身的表达方式, 出现异名的使用文书中第一次出现的名字, 在附注中注明同一人物团体的异名。民间文献的形成过程和环境极其复杂, 很难套用图书著录中责任者的概念。以契约为例, 一份契约涉及立契人、中见人、接收人, 有的还有抄写人等, 又如账簿涉及立账簿人、商号等项目。因此, 在对各类型文献的研究还在不断深入的情况下, 设立此项, 著录所有关联的人物团体是全面揭示文献特质的可行办法。为后期通过数据库手段, 实现聚类分析, 揭示文献与文献之间的多种关联性奠定基础。
(4) 地点项。地点项著录文献的形成地点, 或文献中主要关联人物及团体的户籍信息, 或文献内容涉及的地点。以契约为例, 地点项中既著录交易的标的物, 即田宅的坐落字号土名如九黄山, 也著录立卖契人和受业人即买主的户籍信息, 如十六都五图四甲。民间文献的重要特征在于其反映特定地点、家庭的情况, 揭示涉事人物的户籍信息是重要的一步, 也是建立文献间关联的必要条件。
(5) 文书类型项。文书类型依照文献起首处或封面的词句填写, 缺失的可根据结尾处落款填写。二者矛盾的优先采用起首处。例如标题为税票, 结尾处为吊票存照, 仍然记作税票。原文献没有相应信息的可参考类似形式的文书来判断类型。确实无法确定的就留空。
(6) 摘要项。摘要是对文献内容的概括性介绍, 根据不同文书类型提取不同的揭示要素, 尽量采取文献原有语句。
(7) 归户项。民间历史文献的产生具有特定的环境和条件, 是反映特定社会关系和事务的记录。只有通过考证, 确定该文献的原始持有人及其所属地点、家庭, 才有可能重建文献的语境;只有实现归户, 才能恢复文献的原始关联性, 为研究奠定基础。整理人员应通过释读和分析文书内容, 确定文书持有者, 并做相应的分类归并, 设立新的归户文书群。此外, 整理过程中还应充分尊重购入时的既有文书群划分, 没有充分证据不轻易做调整;原持有者不明的可按照地域设立文书群, 文书群内文献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8) 分类项。根据对文本类型和文本内容的综合研究, 建立民间文献的系统, 制订分类法, 依据分类法对文献进行揭示和标引。
(9) 附注项。附注项著录各个项目中需要解释和补充的事项, 依各项目的顺序著录, 项目以外的可根据文献具体情况需要在附注项中说明的事项, 列在其后。比如提示印章、花押、指迹。记录文书中出现的与正文无关的零星字句, 以及未写完、颠倒书写等情况。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的整理是徽学研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长期以来, 徽州民间历史文献重发现、收藏, 而不重科学整理的状况, 致使这些珍贵的文献得不到全面系统的揭示, 阻碍了以徽州民间历史文献为基础的各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目前, 各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收藏单位整理方法、思路、开放程度等参差不齐, 差异较大, 除了本位主义观念以外, 与文献整理与揭示囿于传统方法有着较大关系, 我们必须以科学方法开展徽州民间历史文献的整理, 中山大学图书馆以馆藏徽州民间历史文献为基础, 回归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本身特征, 探索科学的整理思路和方法, 希望对当前的徽州民间历史文献整理机构或个人有所启发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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