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
吴才茂:民间文献学的理论与实践——清水江文书(锦屏文书)与地方社会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上传日期: 2018-04-18 作者:吴才茂

  为进一步推动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由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凯里学院贵州原生态民族文化研究中心、贵州省民委古籍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民间文献的理论与实践: 清水江文书( 锦屏文书) 与地方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第二届‘汲古黔谭’论坛”于2015 年10 月2 - 4 日在贵州省锦屏县隆重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韩国延世大学、越南河内国家大学等国内外40 余所高校、科研院所及党政部门的120多位专家学者和地方政府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收到论文70 余篇。通过大会主题演讲、5 个小组的专题讨论和圆桌会议,与会代表们围绕民间文献及相关学术问题,探索了民间文献的收集、整理、编目、考订、续集出版等方面的基本规范; 就推进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献学学科的建立,进行了理论上和方法论上的深入阐释; 对学术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民间文献保护的机制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见解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以清水江文书为基础材料的研究大量涌现,呈现出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视角均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兹就本次大会的学术研讨情况进行综述,欠妥不全之处,尚祈专家学者更为郢政。

  一、民间文献学的理论与方法

  如何以民间的海量文献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献学学科,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之一,学者们不仅有宏观层面的深度思考,亦有具体的个案研讨相关方法。赵世瑜以“清水江文书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上的意义”为题进行演讲,他认为不同的文献系统代表着不同的历史叙述,官修正史必然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民间文献则体现了普通民众的行为逻辑,民间文献的意义有助于人们理解特定时间下人的行为及其异同。他指出,要想重建元代以后、特别是明清时期的中国历史叙述,重建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至关重要,而清水江文书将在重建中国西南地区的历史叙述上起重要作用。他还进一步指明了怎样理解与利用清水江文书的路径,即利用清水江文书重建西南乃至中国的历史叙述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一项卖木头的研究,也不能简单地把它作为理解中国所有权关系或者民间纠纷与诉讼的例证,而是需要以这批文书为基础,形成一个更丰富的区域性地方文献系统,需要把这批资料放到一个更长时段、更大范围的历史进程当中去,才能更好地发挥它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中的作用[1]。张应强以其丰富的田野经验和收集、整理清水江文书所遇到的问题及对之进行的深入思考,从清水江文书的学术价值、民间文书研究中个案与系统关照的认识论以及历史人类学方法于民间文献解读的意义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而具体的阐释。认为只要通过深入的发掘和系统的研究,清水江文书将在认识和理解区域社会历史文化建构中及其对中国民间文献学和历史人类学等学科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指出在收集整理清水江文书的过程中,必须充分照顾并维护其系统性与归户性,并坚持将这些民间文书保留在当地的原则,以维护文书原有的历史脉络、系统性和完整性,保证其在原有社会传统与关系网络背景下的可解读性,并由此探索和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民间文书收集、整理、编目、考订、结集出版等学术规范。另外,他还强调田野调查与文献解读的有机结合,认为只有结合田野调查,相关的文书材料才是可以理解的,也只有在田野过程中这些内涵丰富的民间文书才可能得到解读和予以解释。郑振满亦在主题演讲中认为清水江文书的收集整理,仍然需要坚持归户性和在地原则,这样做的目的是不扰乱文献系统的原始状态,有利于深入研究相关问题。赵旭东认为民间文书是民间社会真实生活的写照,蕴含着种种民间智慧以及地方性知识,于其研究必须回到特定的文化场之中,因而,民间文书的保护,亦必须包含对文书产生与运行的文化场的保护。他还比较了历史学者与人类学者对民间文书的不同态度和利用方法,认为人类学家内心之中只是把这些亲眼看到并活在民间社会之中的文书当成是他们整体性的理解文化的一种线索民族志,他们不想使之从当地民间的社会之中脱离出来成为一种被孤立审视的研究对象,而是希望借此尽可能多且全面地去理解那个文化及其孕育出来的生存智慧[2]。申斌由其从事徽州文书整理工作的经验出发,提出民间文献研究应该具备辅助学科,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他首先介绍了欧洲、美国、日本和苏联现代史学发展过程中辅助学科的概况以及我国史学传统关于辅助学问的看法与积累之后指出,民间文献研究的辅助学科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特定文本类型的,比如针对碑刻的碑铭学,针对科仪本、唱本等手写本的写本学,针对印本的版本学,针对契约文书的古文书学,针对家族文献尤其是族谱的谱牒学等;另一类是着眼于文献的物质形态以及文字内容的释读,比如辨识手写体,土俗字的字体字形研究,俗语词训诂,印章学,研究年月日表的年代学,研究都图字号、鱼鳞字号、小土名的小尺度历史地理学,将名词与实物相结合的文物学,探讨货币实物与记账用各种虚实货币单位的钱币学,探究土地谷物等计量单位的历史度量衡学,等等。他认为这些饾饤之学虽然无法直接回答民间文献研究的大问题,却是做好文献整理的必要基础,要深入解读和利用民间文献,探讨大问题,就必须扫除这些障碍。而由于繁杂琐碎,所以必须特别需要有计划的长期积累、系统总结,建立这些辅助学科,编写工具书,从而夯实民间文献研究的基础。罗康隆以天柱远口潘寨的碑刻为例,强调民间文书研究应重视文献中的“人、文、地、参、景、时、神”等七个基本关键词所构成的基本要素,认为民间文献只有落在其发生的地域空间里去解读才有价值。

  民间文献的形态与格式方面。刘永华、温海波对明清时期“画押”的源流、类型、文书形态及法律效率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后指出,画押源于先秦,汉唐以降逐渐渗入民众生活,成为日常习见的私记。明清时期的画押分为署名、签署其他文字和签署非文字符号三种。在司法审判中,其重要性不如手摹、印信,但在审判程序上却为衙门所看重。张侃、壬氏青李对越南会安町家文书( 1739 -1928) 的形态与格式进行了整理,从中可知,越南的契约文书主要以汉字书写为主,亦有少量汉喃字,并受到越文句法之影响,书写格式与中国明清时期契约文书基本类似。此外他们还籍此对相关的经济活动、社会群体、女性地位进行了研究,资料丰富,极为可观。王宗勋以其工作经历,着重探讨了清水江文书收集整理和研究中有关文书附带信息、原始性保持、汉字记苗侗音、特殊物名、符号与书写格式以及社会现实功用等应该注意的问题,极值重视。这种研究,即是对申斌所提之辅助学科的极好回应。

  民间文献的发现、收集与研究方法方面。孙继民对现存古籍公文纸背的官私文书、账簿文献做了全面介绍,并对其总量进行了估算,大致在11 000-78 000面之间,值得期待[3]。瞿州莲介绍了其对永顺土司老司城碑刻进行拓片的过程,并利用“历代稽勋录”对嘉靖永顺土司寿命短的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这几代土司的征战地均在瘴病盛行之地,是其短命的主要原因。汪文学对遗存于贵州省道真县374件契约文书的发现始末、整理工作及学术价值进行了概述与评估。刘伯山详述了他在安徽歙县南乡金川发现“歙县三十三都灯盏吴氏文书”的经过,并对相关调查日志及其与韩国学界的交往情况进行了介绍。顾海燕对在学术名村“十里店”新发现的240件民间文书进行了介绍,认为这对十里店的再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新史料。孟学华介绍了他在贵州平坝毛南族地区收集民间文献的经历,共计300余件,多系光绪至民国时期的契约文书,并对这些文书形式、特征及其意义作了论述。周凯对诉讼文献的研究进行了综述,认为利用诉讼文书进行的研究尚无系统性的研究成果,且多只作研究社会形态的佐证之用,提出了诉讼文书分类研究的重要性。王健以锦屏隆里所的民间文献与历史传说为主线,对隆里所现存诸多如“草民”玩“皇帝”、古迹再造、名人附会、先烈重生等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这是隆里人在处理过去/现在这一历史关系时,苦心经营与操控话语权的策略体现。

  另外,民间文献数字化的方法与原则方面。赵思渊、汤萌对上海交通大学地方历史文献数据库的介绍可为典范,他们的整理分为“收集、入藏、登记编号、修复、转化为可分析文本、保存”等5 个环节,其方法以“保存文献产生来源的信息和保持文献间的关联性”为整个整理流程中的原则,并参照档案学的“来源原则”和援引历史学界所提出的“归户”概念,试图将所有文献转化为可分析文本,为学界提供一个真正的海量文献数据库。

  二、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

  清水江文书是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70 篇论文中,涉及清水江文书的有40 余篇,这些论文不仅涉及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价值与意义,而且多视角、不同个案的研究,让人目不暇接,对清水江文书的研究无疑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清水江文书的整理与研究价值,虽已有诸多综论进行了归纳,但仍多有值得进一步申论的地方。刘志伟在开幕式上回顾了中山大学与锦屏县的合作和取得的成果后指出,锦屏文书既是我国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人类学和历史学研究的非常珍贵的材料,有助于提升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水平。他同时表示,清水江流域过去发生的社会历史演变,是人们了解中国清代以来社会、文化与经济发展的很好的试验场。徐晓光从“产权要明确、人工林的属性、诚信的可贵、契约管理的重要”等4 个方面阐释了清水江文书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弘扬苗族侗族森林生态保护及林业管理的传统经验,并利用国家正式制度和民间非正式制度来加以保障清水江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吴声军对清水江林业契约的当代价值进行了评估,认为林业契约以林地责权明晰的运转机制,重诚守信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为保障清水江商品经济上百年的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对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价值。杨军昌对清水江文书的教育学意义进行了阐释,认为积淀于各类文书中具有教育价值的规法或是教育本身内容,对当下清水江流域民族社会有着积极的教育价值。王明相对“锦屏文书”的名称由来、价值意义进行了说明,认为“锦屏文书”命名是科学的、合理的,且得到国家层面认同的。谢景连试图以“木契”“盟约”等内容来追溯清水江文书的由来,进而从“活态性、综合性、文化归属、生态归属、外延”等5 个方面来论述了清水江文书的性质。龙令洌对锦屏文书从被发现到政府重视而进行抢救保护,再到被学界高度关注的过程进行了介绍。刘金龙、袁涓文梳理了锦屏林契的形成、发展和萎缩的历史,对林契的流转主体、方式、支付手段及流转双方责任和义务等内容进行分析后指出,锦屏文书对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重要的启示。另外,石开忠、金德谷对锦屏县碑刻的类型、分布、时间和内容进行了概述,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碑刻与锦屏文书之间的关系。秦秀强对清水江流域苗侗碑刻的征集情况、史料价值以及今后征集抢救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有益的意见。

  利用清水江文书进行专题研究方面。陈洪波、龙泽江以契约文书中“除贴字”讨论了天柱地区的田赋实征,得出3点结论:一是清代天柱是以田土产量作为田土的面积,且官府执行的田赋税率基本是固定的;二是清代官府在天柱有着严格的收税制度;三是民间“除贴字”一类的契约的产生,表明民间对国家税收的敬畏,有着保障国家税收的协商解决机制。Kim Hanbark对清水江文书中的红契进行了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立红契的场合影响最高的是买主的嗜好及卖物的种别,换言之,就是有些人立契约就是喜欢立红契,而含土地卖物的场合,立红契的比例超过了其他卖物[4]。王俊敏、吴强、吴述松通过大样本、长时间、大空间的计量史学方法,对清水江文书中的关键问题———剥削论提出质疑,认为清水江地区林粮间作的生产性、超地主栽手间的2×2高频复杂交易性,与该地的富裕、人口高密度和经济发达兼容,不与剥削兼容。唐智燕注意到清水江文书中的木价结单文书,她首先对文书中的民间俗写形式和内容进行了概述,进而指出木行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代本地木商和外来木商结算账目,并代本地木商垫付木价厘金及工钱等,代外来木商兑付木价款等;同时也指出了木价繁复的折兑结算方式,即先算出木材两码子,再折算出木价江平纹,最后申扣光洋收、付。戴泽军、丁正屏认为清水江文书是重新评估我国证据意识和运用证据维护权益能力的“原始证据”,具有重要的证据法价值。熊珍对清水江文书中“拨换、换字、兑换、拨约、分拨、掉换、左换”等七种拨换字类型进行了整理,并分析了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高阳对清水江文书中的“清白字”类别、内容进行了整理,并对清白字流行于清水江地区的原因作了解释。张强对清至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的民间“典当”现象进行了研究,认为这种经济现象与抵押借贷存在本质区别,不过“典”与“当”没有实质上的差异,当承典人经济窘迫时,便进行转典、移典甚至断卖承典之田;而当出典人无力回赎时,便会设法加典,最终走向断卖。安尊华对民国前期清水江地区的田价进行了考察,认为从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八年(1919年)每边在600文上下波动,民国九年(1920年)逐渐上升,以后保持在每边1 000文左右,田价受诸如土壤、气候、土地开发、土地所有制、经济基础、赋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林芊以现存明代13件清水江文书为主要材料,讲述了龙氏和覃氏两个家族在明代屯卫制度下的社会生活状况,并籍此强调民间文书的可靠性。李士祥利用清水江文书中遗存的军史史料,对民国时期清水江流域国军私人的日常生活进行了研究,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国军的抗战行为,增强了民众对国民政府的认同感,有利于国民政府对基层社会进行控制。张继渊、王宗勋对清水江文书中的“戒约字”的类型、适用范围及其效力保障与影响进行了研究,认为“戒约字”作为“送官究治”的终端,不仅使纠纷成本降低,而强制性的特点保障效力的执行,可收到“息讼安民”和教化他人的社会效果。傅慧平、杨正宏对锦屏加池四合院一家在木材市场背景下的兴衰轨迹作了勾勒,认为加池四合院的发展脉络也是地方家庭、宗族观念的浓缩。胡蕊纯对文斗寨的契约、家族与历史进行了综合研究,认为契约中的“人名”作为地方交易的文化事实,成为人们记忆的重要媒介,有着类似“族谱”的性质,而契约中祖先的名字代表家庭、房支乃至整个家庭的利益,这些既成了祖先也成了代表权益象征符号的名字,在一些交易中却又意味着分家析产而非家族的整合关系。王勤美将亮寨司龙氏土官的家谱《迪光录》视为一种有意识的历史叙述,认为龙氏创造性地采用、驯化家谱的表述和制式,不仅实现了非“苗”的身份塑造,更是一种因应本族群体的政治文化诉求。肖颖蝶对清水江地区的“禁山”习惯进行了研究,认为“禁山”是一种社会管理行为,是促进清水江地区山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重要手段和主要原因。孙承平、江巧珍在浩瀚的徽州文书中找到了与清水江文书三条地域的关联点,即明初洪武年间征讨云贵的屯堡文化、明初开中盐政徽商进入贵州、太平天国战争中湘军中的贵州清水江成员,并对此展开了论述,可视为徽州文书与清水江文书比较研究的案例。

  三、区域开发与社会秩序

  明清两朝对不同地域不同程度的开发,引起的社会变动及中央王朝对社会秩序的管控,是明清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大量民间历史文献的发现与运用,使这一领域有作精细且深入研究可能。本次会议主要集中于经济与法律秩序领域,不仅涉及清水江地区,也延伸到了四川、湘西、徽州、广东等地方,还有对明清时期租佃制度的整体论述。卞利从明清租佃关系的类型划分和演变发展历程入手,对明清时期土地租佃契约种类及国家对租佃关系立法调整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认为宋代以后,租佃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主、客户的划分、佃户地位的提高,租佃立法的逐步完善,都给明清时期租佃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以及租佃契约的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而明清两朝对包括佃户的法律地位、永佃权的法律规定、作为租佃关系中各种“债”的解释以及佃仆开豁等租佃关系进行规范,构成了明清租佃关系立法的主题内容[5]。温春来则以契约文书为主要材料,解读了清代凉山土地租佃中的“汉把”,认为“汉把”是能操彝、汉双语且有一定威望并可为租佃双方做保之人,其责在于翻译、牵线,并与出佃人共同承担纠纷发生的风险,并对出现“汉把”的原因进行了论述。

  黔东南区域开发及其相关问题方面。马国君、李红香对清至民国黔东南地区的棉业种植进行了研究,认为黔东南温暖湿润,并非棉花规模种植的理想场所,但清王朝与民国政府却积极推动“植棉”之策,加之棉业利润的刺激,使棉花出现了规模种植的态势,成为人们的主要经济作物和衣料来源。并进一步提醒在区域开发中,政府应考虑可持续性和重视本土知识及环境的适应。张坤美、陈冬梅则对清至民国黔东南桐油业的经营规模与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市场推动、技术支撑与制度保障是桐业得以兴盛的原因。潘志成认为明清两代中央王朝通过理顺建制、加强对土司的管理及有限度的改土归流等方式,对清水江中下游区域进行了一系列的经营开发,促使了该地域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变迁。杨经华认为在清水江林业贸易发生之前,清水江流域的苗侗社会是一个轻个人,重集体的乡土社会,而清水江文书的盛行,标志着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表征着清水江文明图景的进化,但是,这种文明的获得,却是以苗侗民族集体意识的消解作为代价的。程泽时、刘俊通过对《皇木案稿》和《新镌法家透胆寒》中皇木采买诉讼词稿的研究,认为明代湖南商办皇木,基本遵循了自愿、平等原则; 清代湖南官办皇木,亦以自愿、平等的商办采买为主。王君以其在田野调查中获得的两则诉讼词稿和一方碑刻为中心,论述了清水江下游区域的行户与山客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指出不同人群在历史时期重构区域社会权力结构格局中的作用和所做的努力。曾梦宇通过对清水江地区的木行职能梳理,认为新时期民族地区农村中介组织的发展可以在吸取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的实际,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聂羽彤从历史人类学的视角对黔东南台江施洞古渡口的历史变迁进行了解读,认为施洞渡口的历史变迁印证了清水江中游的水路与商贸及族群的密切关系。李江山对清至民国黔东南地区苗族民间纠纷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认为民间产生纠纷时,一般是通过寨老依据民间习惯法调解,只有受汉文化影响较大的少部分地方,才会订立契约或诉诸法律。张金成、吕善长以加池及其周边村落的山林纠纷为中心,讨论了清水江地区的村寨秩序,对历史时期该区域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村寨与村寨之间的相处模式也进行了分析。

  另外,谢晓辉对湘西的“苗疆旧例”“苗例”的历史变迁进行了论述,展现了湘西苗疆的司法实践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联,并对官法与“苗疆旧例”“苗例”之间的隔阂与调试作了分析。康健以“万历郑氏合同分单账簿”为主要材料,对明代徽州木商家族苦心经营的历史进行了研究,指出随着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们思想观念发生变迁,社会失序的现象频发于这些商人家族之中。区锦联借助族谱、碑文、地方志以及田野调查的口述资料,以广东新兴县士绅为个案,对明清鼎革之际逃禅遗民进行了研究,认为移民的逃禅活动成为士绅逃避参与新政权建设的集体选择,然其在隐居生活中不断营建地方的社会文化,成为地方社会秩序的有力维护者。潘丽凤介绍了贵州三都县都江古城的一方碑刻,并对其所反映的历史事件———咸同社会变乱的原因、影响等进行了分析。

  四、空间、生态与社会结构

  明清时期不同地域社会人们的居住空间、生态环境与社会结构的变动,在本次会议的论文中亦得以体现。其中,以民间信仰为切入点的文章有4 篇。严奇岩以碑刻为主要材料,对清水江地区“招龙谢土”的生态意蕴进行了阐释,认为“招龙谢土”是村寨集体针对破坏龙脉情形进行“公罚”的禳灾行为,是龙脉崇拜下的风水观念体现,反映出清水江流域苗族、侗族对居住环境的乡土认知模式,对村寨灾难的传统应对方式,蕴含着人地和谐的生态理念。李鹏飞亦以碑刻为主要史料,对历史时期清水江地区木材贸易繁荣与生态环境维持较好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根本原因或在于清水江地区丰富的民间生态行为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罗兆均以湘黔桂界邻地区的飞山公为中心,讨论了飞山公信仰区域权威的确立,并论述了该地域家神信仰的建构过程,籍此演绎家神建构所反映出来的家族势力之间的竞争。李媛阐述了明清时期民间信仰在清水江地区的传播过程,并对民间信仰的特征及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讨论。

  地方社会的社会结构变动,涉及宗族、士绅阶层与移民。李斌对彭氏家族移居与开发地坌的历史过程进行了梳理,发现彭氏通过祠堂修建、族谱编纂、族产置办和祭祀仪式逐渐开始了宗族化运动,认为少数民族地区宗族组织的发展,离不开地方士绅阶层的努力。王凤梅以天柱文书为例,从婚书的形式和主婚权等层面,探讨了宗族在家庭婚姻中的渗透度,对宗族在维持家庭延续性与稳定性中的实际运作模式有所申论。龙泽江通过对清水江地区苗侗少数民族汉字家谱中八景文化的梳理,认为家族八景是家族文化认同的体现,是家族发祥地的家园象征,是对祖先移民历史记忆的强化。杨秀源、张继渊对贵州锦屏的宗祠遗存状况进行了考察,分析了宗祠的兴起、分布、特征以及当前面临的形势,并对宗祠的抢救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出了建议。吴才茂对隆里千户所人群坚守汉人身份的社会文化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隆里所人通过祖先记忆、歌谣传唱、王昌龄遗迹的筑建和重修等方式来实现身份认同,而又因明清王朝“华夏”与“四夷”分治的理念,使隆里所与周边土司及少数民族人群的交往中,一直保持着泾渭分明的边界。何良俊通过历史人类学的方法和民间文献的角度,对都柳江中游的长安镇进行了研究,认为地方绅士在多元文化的移民社会中,对地方社会的型构起到了重要作用,而绅士集团的活动,也是地方社会的型构过程。台文泽透过对甘肃成县小川境内祭祀空间“旗”的考察,发现它最初为明代境内边防卫所军屯中的“旗甲”设置,并叙述了它从“军事型”地理单位到“民里化”行政空间、再到纯粹“祭祀性”社会空间的嬗变过程。王慧通过对循化厅方志档案资料的解读,论述了汉藏边界多重权力交叠地区的王朝势力与宗教权威之间的博弈过程。宋靖野以川南市场体系的“生态———流域”周期为出发点,考察了岷江下游盐运枢纽———裕济堰在地域社会中的位置与功能,认为以一年为限的工程周期及以两年为届的轮值周期,构成了理解诸多堰务细节乃至整个地域社会结构与秩序的关键要素。

  另外,姜明通过对农田管理、地权纠纷以及赋税、夫役等不同类型碑刻的梳理和研究,分析了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农业管理及其运行机制,试图进一步认识清代以来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历史状况。赵懿梅从民俗角度描述了历史时期徽州的演戏风俗及民间演艺活动的实态,并根据新发现文书揭示了徽州示禁罚戏的新情况———民间松散手工业行会为确立和保护行规订立示禁演戏合约,并以稀见徽州戏关展示历史上演戏活动是如何开展的。

  五、结语

  综合前述可知,会议经过大会主题发言、5 个分组论坛及圆桌会议的广泛讨论与交流,涌现出相当部分当前民间文献研究的新视角与新趋势。会议中民间文献研究的新视角主要体现在理论新视角上,如赵世瑜把清水江文书视为重建中国历史叙述的重要一环,不仅为清水江文书的研究打开了视野,而且也为民间历史文献的研究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又如申斌关于民间文献学辅助学科的倡议,使民间文献学能建立在更坚实的基础之上。同时,本次会议也体现出了民间文献研究的一些新趋势。从学科层面而言,民间文献正从多学科走向跨学科,当前历史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语言学、经济学等不同学科都纷纷介入了民间文献的研究,各学科之间的对话与沟通亦越来越密切,民间文献学学科的建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未来的民间文献研究更可能是跨越多学科、整合多学科的研究领域; 从内容层面来看,民间文献研究的新趋势体现在从描述性研究转向解释性和实证性研究,宏观叙事与微观叙事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也备受学者重视与运用,而不同地域社会里的民间文献的产生环境、制作机制以及书写格式等诸多问题亦得到不同程度的关注,至于“人”在民间文献中的活动及其对地域社会的影响,更是一直受到重视的问题。

  但仍需指出的是,目前清水江文书的研究成果,重复性的选题和概说性的成果仍然占据了大量的篇幅,“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往往根据所接触到的部分文书,或与研究兴趣相关的某一类型文书,进行一些专题性研究,尚未有效开展多学科交叉渗透的综合研究”[6],真正富有创见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对于这种现象,日本学者唐立也指出,“《贵州苗族林业契约汇编》和《清水江文书》第一辑13 册将约5 000 件契约和诉讼词稿提供给学界,但利用它们撰写论文的成就积累并不多,非常遗憾”[7]。因此,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突破的困境,是如何利用这批珍贵的民间文献进行具有学术意义上的精深研究,而非不断地落入就事论事、人云亦云的窠臼之中。那么,如何突破? 前述赵世瑜的演讲可谓是一种很好的思路。郑振满在主题演讲中,也提出了三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是历史记忆问题,即清水江文书中究竟保存了什么样的历史记忆,这些记忆是如何被建构起来,哪些力量参与了这一建构过程; 二是文字下乡的问题,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不同人群如何学会用汉字系统来管理社会和处理日常生活所遇到的问题,在汉文字下乡的历史过程中,隐含了许多重大的历史问题,需要重新讨论和思考; 三是文( 字) 化权力的问题,各种民间文献对不同的人是有不同意义的,制作这些文献( 族谱、契约、碑刻等) 所能得到的权力是什么? 分析此类问题,对于理解传统社会的机制是有很重要的帮助的。而张应强总结的研究设想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他说,在进一步系统收集、整理清水江文书的基础上,深入揭示民间文化的传承机制和区域社会建构的内在逻辑,深化对清水江地区传统乡村社会生活的地域性特点的认识,并将清水江文书的研究放到明清以来西南地区开发的历史大背景下、放到不同民族与人群接触和文化交融的历史脉络中,探索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变迁、地方文化创造以及其中所折射出来的传统中国的国家认同。总言之,无论是清水江文书的研究,还是民间文献学学科的创立与发展,仍然具有丰富多彩的拓展空间,需要人们在已知与未知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民间文献学。

  参考文献

  [1]赵世瑜.清水江文书在重建中国历史叙述上的意义[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4).

  [2]赵旭东.民间文书与民间智慧——人类学线索民族志的文本搜集[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4).

  [3]孙继民.古籍公文纸背文献:中国古代文书家族的新丁[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4).

  [4]Kim Hanbark.因何前去官衙:清水江文书中的红契分析[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4).

  [5]卞利.明清土地租佃关系与租佃契约研究[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4).

  [6]张应强.民间文献与田野调查:“清水江文书”整理研究的问题与方法论[J].安徽史学,2015(6).

  [7]唐立.云南西部少数民族古文书集·编序[Z].东京:东京外国语大学国立亚非语言文化研究所,2011:3.

  注释

  ①近年来,对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间文献学,郑振满有过集中的论述,他认为可以“系统、脉络、语境”三个关键词来把握民间历史文献的整理研究框架。参见郑振满:《民间历史文献与文化传承研究》(《东南学术》2004年增刊)、《新材料与新史学:郑振满教授访谈》(《学术月刊》2012年第4期)。

  ①张应强对清水江文书的收集整理并以之总结出来的有关民间文献收集整理的方法,极具典范意义,其对此的全面阐释,业已发表,参见张应强:《民间文献与田野调查:“清水江文书”整理研究的问题与方法论》,《安徽史学》2015年第6期。

  ①贵州省道真县的契约文书已经汇编出版,参见汪文学编校:《道真契约文书汇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版。

  ②相关论文主要有徐晓光、龙泽江:《锦屏文书的整理与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09年第1期;龙泽江:《锦屏文书的价值、研究方法与开发利用途径:锦屏文书暨清水江木商文化研讨会综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4期;张新民:《走进清水江文书与清水江文明世界——再论建构清水江学的题域旨趣与研究发展方向》,《贵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程泽时:《清水江文书国内研究现状述评》,《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2年第3期;马国君、李红香:《近六十年来清水江林业契约的收集、整理与研究综述》,《贵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张应强:《清水江文书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刍议》,《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3年第3期;吴才茂:《近五十年来清水江文书的发现与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14年第1期;钱宗武:《清水江文书研究之回顾与前瞻》,《贵州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徐晓光、程泽时:《清水江文书研究争议问题评述》,《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5年第1期。

  ①林文对现存明代的清水江文书进行了全面罗列,总计13件,但对于天柱县竹林乡梅花村的2件却只列了一件,即“天启元年潘合孙卖地契”,另有“崇祯二年吴邦华卖田契”未计入。参见吴才茂、龙泽江:《清代清水江下游天柱吴家塖苗族村落土地契约文书的调查与研究》,《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1年第1期,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