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7年8月26日—28日,华东师范大学民间记忆与地方文献研究中心举办了“第一届地方文史高级研修班”活动。与一般高校经常组织的学术活动不同,本次研修班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的地方史志机构,常年从事地方文史研究工作。本次活动邀请到相关领域的多位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并设有交流讨论、圆桌座谈等环节,让专家学者与地方文史工作者充分交流,互相学习。这里选择了研修班上五场专家讲座,对相关内容进行整理报道,文章已由主讲人审订。
郑振满(主讲人)、周健(主持人) 民间文献是中国历史文化最基本的载体 讲座开场,厦门大学的郑振满教授首先讨论了民间文献的概念。“民间文献”的基本定义为“在民间日常生活中形成和使用的文献资料”,这种定义实际上是与一种历史观念相关。以往研究中国历史用的都是官方的典籍资料,这个层面的资料是站在官方的立场上讲中国历史,因此我们看到的都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无法真正了解老百姓。但如今,我们强调要从老百姓的立场显现中国历史,民间文献的地位也就不言而喻。 郑教授认为民间文献应该是中国历史文化最基本的载体,这其中涉及对20世纪中国历史一个很重要的基本认识。1905年以前,中国的传统文化由考科举的人承担,他们继承了诸如治国平天下的观念和大理论;1905年废除科举后,中国文化理应随之中断,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其原因就在于传统的、官方的典籍文化早已通过各种各样的民间文献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所以在废除科举后,我们就无法在读书人身上找到中国传统文化,反而是老百姓家中各种各样的族谱、碑刻、契约、唱本、宗教科仪本等文献继承了中国的传统文化。通过这些文献,我们可以去理解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人和超自然的关系等等。老百姓自己生产出来的、使用的文献一代一代流传,甚至在很多地方还在发挥作用。郑教授强调如何整理、利用和研究民间文献关系到我们民族的未来,从这个层面上而言,管理着民间文献的地方文史工作者责任重大,学术研究者同样也需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 郑教授说曾经跟随他跑田野的一位美国学者这样说过:三十年以前,西方人认为他们的人文科学理论可以解释全世界;二十年以前,他们发现他们的理论不能解释中国,中国是一个例外;最近十年,他们认为未来的人文科学理论,必须从中国出来,要从中国的资料中提出新的概念、新的理论。郑教授解释道:我们中国历史在全世界是特别的,因为中国历史是连续的。国外的学者已经认识到民间文献的重要性,甚至认为以后会成为人文社会发展的一个主流,而我们却还守着“宝贝”而不自知,可以说,我们所谓的“文化自信”还没有建立起来。 “民间文献”的地位毋庸置疑,但郑教授对其最初的定义并不十分满意,他认为为“民间文献”下定义似乎有些画地为牢,如今也看到了很多麻烦,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民间文献和地方上许多其他的文献划不清楚界限。郑教授认为“民间文献”的概念应该再扩大一些,凡是与民间相关的,包含民间与官方互动的,均可算作“民间文献”,如进入朝廷的药方、官府下发的教材等等。下定义有害,但在学术上又不能没有概念,在实际研究中,我们应该用比较开放的心态来看待。 谈到民间文献的分类,郑教授大致介绍了几种常见的民间文献类型,包括族谱、碑刻、契约文书、礼仪文书、诉讼文书、日记、书信、唱本、账本、日用杂书、剧本等等。这些民间文献在中国到处都是,在传统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更是至关重要,若遇天灾人祸,首先保护的都是这些文献。郑教授以日本的乡土文献馆为例,警示这些民间文献的保护、修复、整理、利用等工作应该要有政府的介入,应该成为明确的法律条文。 民间文献的选择性记忆、“合法性”依据与“合理性”解释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郑教授介绍了民间文献和“历史记忆”的关系。民间文献无疑是个宝库,各种各样的民间日常生活都有文献记载,这种丰富性足以改变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民众是历史的主体”可以真正落于实践。但是,在利用民间文献的时候也要特别小心。面对如此复杂的、丰富的民间历史文献,其实需要一门新的学科研究领域,来解决相关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 利用民间文献,首先要意识到其中的历史记忆都是有选择性的。民间文献不可能是完整的、全面的和客观的,人们都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下来,选择自己喜欢的故事讲给别人听。以族谱为例,有些族谱是不给别人看的,是为了家族内部的管理,但有些族谱编出来就是为了“骗人”,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我们一定要了解编族谱是根据怎么样的标准去做选择,挑了哪些内容记载,为什么记载这些内容。族谱存在真假,但真假问题并非我们研究的核心,我们需明白这是一种选择的记忆,去戳穿族谱中的虚构没有意义,我们要做的是去理解老百姓建构的原因和需求,理解他们认同的标准,从文献中读出历史的转型。 其次,还需注意文献中体现的合法性的依据。写出民间文献的都是认字的,而且读过一些书的,这群人都会利用国家资源,通过得到政府的资源来建构自身在地方的权力,因而,他们非常懂得法律的概念,编出的文献都是符合国家法律的,尽管他们做的大量事情都是违法的。郑振满教授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加以阐释。中国台湾埔里镇有一份嘉庆年间的契约,契约中讲述了外来的平埔族因遭遇生存危机而迁入并开发埔里的过程,而现在整个埔里的空间形态和聚落族群都是以此契约为基础的。这张契约是一份假的契约,但回到当时实际的历史背景,它又是真实的。其时,埔里在清政府画的边界之外,是原住民保留地,汉人不能进入。在这张契约出现的前几年,有一批客家人来到埔里开发,并建造了自己的房子。后来清政府清理边界,试图将这群客家人赶出去,于是他们写出了这份契约,冒充原住民的身份,以得到继续居住下来的权力。而这张契约无疑是当时衙门中懂得法律的胥吏们教给他们的解决办法。可见,若无视这张契约背后的历史背景和建构过程,则讲出来的故事就是离谱荒诞的。 最后一点是合理性的问题。合理性问题不一定需要明确的法律,而是老百姓做的很多事情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最典型的就是庙中拜的神。其实民间大量的神都是土生土长、来历不明的,国家没有认可,不符合官方规范。老百姓为了让神合法化,往往会编出一些理由,常见的即这个神曾经给皇帝看过病,受到了敕封等等,通过讲述这些故事,让神拥有正统的依据。我们应该清楚这些故事是假的,是伪造的历史,但在这些故事背后,从文化上来讲又都是真的,它表现的是国家认同,是地方文化如何被纳入到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一个地方文化建构背后的逻辑、基本原则等都是合理性的问题。与此相关的还有风水问题。福建连城县培田村的族谱中记录了大量关于风水的故事。郑教授说自己最初看到时也很疑惑,后来发现这里面其实隐含着非常残酷的斗争。以前培田村有家族为争山而打官司,地方官找不到判决的依据,便根据风水分地。自此之后,村中人便开始花大量的精力,每年定期到村周边做风水工程,用风水的概念控制着方圆三十里的山林,这套理论为他们控制当地地方资源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乡土中国真的是一个无文字社会吗? “文字下乡”一直以来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上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以往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的学者都相信乡土社会没有文字,文字是一个中国,没有文字是另一个中国。民国时期,许多学者认为要改造中国,就要让文字“下乡”。对此,郑振满教授提出了民间日常生活各个领域都跟文字发生联系的疑惑,民间文献即是佐证。所以我们应该怎么样去理解这种现象?郑教授认为应该重新解释“文字下乡”。放眼历史,其实不难发现许多民间文献都不是老百姓的发明,比如族谱最初是官方的传统,唐代以后才开始进入民间。而我们要探寻的是民间为什么要编族谱,其意义是什么,这个回答在每个地方、每个时代都不一样。碑刻同样如此。这些大传统,这些文本是怎么样进入民间日常生活?这就是“文字下乡”的过程,这背后可以看到很大的历史转型。 “文字下乡”后,我们还要追问到底是哪些人在利用这些文字。当今社会仍旧存在很多文盲,传统时代也不可能所有人都认字。识字率问题需要实证研究,需要很多新的方法,尤其是数据库的利用,有着广阔的研究前景。在各种文献和当地人群之间关系的研究中,比较重要的是知识分子群体。郑教授提出我们以前以为传统知识分子都是为国家服务的,要参加科举考试,要学习治国平天下的大理论,但实际情况却是绝大多数读书人并非执着于考科举,他们靠文字谋生,通过文字可以过上好日子,特别是清代后期,很多行当必须要有文字能力的人才能做。随之而来的结果就是产生了一大批非常多元又庞大的知识分子群体。此外,郑教授又强调了文字在一个乡土社会中是得到地位和话语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很多人的权力都是来自于他们掌握的文字,这些文字权力最终就体现在各种各样的文献上。 郑振满教授认为如今的中国史研究面临一个很大的转型,即“接地气”,讲地方的历史,讲老百姓的故事,从而肯定了所谓“学院派”学者和其他文史工作者在地方文化上对接的重要意义,表达了希望双方可以多加合作、形成长效机制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