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文集
田丽:“丁戊奇荒”中平阳府的灾情和赈灾工作——基于碑刻和地方志的研究
上传日期: 2018-04-18 作者:田丽

 引言

  清光绪年间, 各省灾异频繁, 数载不雨, 山西的旱灾严重, 省内大饥, 犹以平阳府为重。因光绪三年 (1877) 即农历丁丑年和光绪四年 (1878) 即农历戊寅年最为严重, 故称丁戊奇荒。

  学术界研究丁戊奇荒的著作和论文较多。研究著作方面有李文海等著的《中国近代十大灾荒》[1]、刘仰东等著的《灾荒史话》[2]等, 都对“丁戊奇荒”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学术论文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分为总体式研究和分省式研究。一是总体式研究:如王鑫宏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丁戊奇荒”研究综述》对当前史学界“丁戊奇荒”的研究进行整理, 认为虽有较多研究成果, 但在研究内容、研究区域、资料挖掘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扩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3]。赵矢元《丁戊奇荒述略》较全面的概述了“丁戊奇荒”在各省的灾况, 分析了灾荒的成因[4]。此外还有关于丁戊奇荒灾荒原因、灾荒影响、灾后赈灾等的学术论文。二是分省式研究, 其中涉及山西的学术研究成果有很多。在研究中, 有的以山西整体为研究对象。如谢忠强等的《“丁戊奇荒”中山西的灾荒与救济》记述了丁戊奇荒山西的灾情和官赈、商赈、教赈等联合救灾的模式[5]。有的以山西某个地方为研究对象。如郭冬梅的《河东碑刻中的光绪旱灾》以目前存留的碑刻资料为主, 结合地方志资料, 对这场特大灾荒对河东社会的影响作了详细的探讨[6]。原可心《灾荒与社会———以临汾“丁戊奇荒”为中心考察》运用各类史料, 对丁戊奇荒在临汾地区造成的危害和社会问题进行研究[7]。

  从上述学术研究成果中可得知, 关于丁戊奇荒对山西的影响和救济情况的研究成果较多, 其中大多在研究河东地区, 研究平阳府地区的较少。而丁戊奇荒中平阳府的旱灾时间之长、灾民之多、影响之大, 实属罕见。丁戊奇荒的具体情况不仅在清代正史中有记载, 平阳府现存的地方志和碑刻中也有大量的记载, 如现存于临汾市的《临汾县救荒记》、襄汾县的《吊被旱灾碑》、翼城县的《丁丑戊寅大祲戒后文》, 记载了当时人们饥饿之形, 困苦之景。洪洞县的《光绪三年施钱救灾碑》、古县的《流芳百代碑》记述了择里中富户捐钱和张才村合社自发组织救济难民的事实。从这次旱灾的一手资料中可以看出平阳府的灾情之重、引发的问题之多和赈灾工作的情况。鉴于此, 从临汾现存的碑刻和地方志材料中探究光绪年间的特大灾害, 以丰富山西灾害史的研究内容, 同时启示后人应如何防灾。

  1 平阳府的灾情和社会问题
1.1 平阳府各地的灾荒情况

  光绪元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干旱的现象, 如汾西县“同治八年大旱, 六月朔始雨, 岁歉。光绪元年旱, 夏秋薄收, 二年大旱民饥, 三年大旱赈之, 四年大祲赈之。”[8]70吉州县“同治四年春旱, 光绪元年夏秋歉, 二年旱, 三年大旱, 四年大祲。”[9]表明受灾时间之长, 受灾情况越来越严重。

  旱灾中人民的死伤不计其数, 赤地千里。如襄汾县张礼乡《吊被旱灾碑》中记载的“想我村共五百五十三人, 今已毙者三百零七人矣。”[10]临汾县《临汾救荒记》中记载“城关倒毙之尸每日不下数十百人, 五六百户之庄只剩三四十家, 一二百户之庄只剩十数家。连阅数村, 竟绝人烟。”[11]曲沃县“民饿毙倒徧街衢填满沟壑, 甚至百十族之繁聚仅存二三姓之寂。”[12]笔者统计了光绪年间平阳府各县的受灾情况, 详见表1。其中, 临汾县统计的是光绪三年、光绪五年的数据。翼城县统计的是光绪三年、光绪六年的数据。洪洞县统计的是光绪元年、光绪五年的数据。襄陵县统计的是光绪年间的数据。乡宁县统计的是光绪三年、光绪五年的数据。由于太平县和曲沃县的县志中记载的户口数是从道光年间到光绪年间的, 汾西县的荒前人口可能在康熙年间, 时间段太长, 由此数据计算的损失率不准确, 因而不计。浮山县、岳阳县和吉州县志中没有记载准确的数字。所以只比较临汾县、翼城县、洪洞县、襄陵县和乡宁县的数据。从表1中可以看出, 翼城县的户口和人口损失率是最高的, 可见受灾之严重, 户口锐减, 需要休养生息数年才能得以恢复。

  表1 光绪年间平阳府各个县的受灾情况

 

  除了户口锐减之外, 土地荒芜现象也很严重。曲沃县在光绪三年大祲之后查出高阳等二十二村老荒地八千四百九十六亩[19]。光绪五年蒋公禀报临汾四乡坍荒地九百八十顷, 田地荒芜[13]。襄陵县光绪五年清查, 除蠲荒外实在民田熟地共四千二百四十九顷七十三亩有奇。[16]洪洞县五年冬, 清查出绝业荒地二万六千九百二十三亩, 有主无力荒地九万四千三百二十一亩[15]。

  1.2 引发的社会问题

  旱灾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让本就严重的灾害变得无法控制, 给山西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一, 在旱灾持续之时, 出现了抢劫之风、食人肉现象。如《临汾救荒记》中记载, 临汾县乘饥抢劫的人有三五人, 有十数人, 也有的聚众百余人。民众报案之后, 邑侯令人率衙役查办此事, 除捕获禀明正法外, 立刻格杀、管押、饿毙的人特别多。甚至出现了杀食人肉的现象, 虽然一直在查办, 而越演愈烈, 骨肉相残, 愍不畏死, 是数百年没有的奇灾。尸横遍野, 在西门外各置义田, 分冢掩埋, 立碑表志。《光绪三年施钱救灾碑》中也提到为了吃饱, 食路尸、啖行人。

  第二, 出现了粮贵人贱、粮贵物贱的现象。《临汾救荒记》中记载, 光绪四年二三月间临汾县的面一斤一百八十文, 斗米一斤四千八百文, 每两银易制钱千文。此外村人还卖儿鬻女, 用来交换粮食, 都不容易换取。可见粟贵而人贱。其他物品也不值钱, 古今名人书画及钟鼎之类的东西, 只要有人买, 还价即卖, 以致有“平阳宝尽”之谣。至于房屋地亩的价值尤贱, 大房三间卖钱一百八十文, 有的用二三个饼交易, 土地一亩卖钱一二百。全县拆烧民房十之五六, 西南边村庄凋敝, 一二百户之庄剩十数家, 五六百户之庄剩三四十家, 西山一带竟绝人烟。翼城县《丁丑戊寅大祲戒后文》中提到田连阡陌, 没人买。斗米值四千有奇, 百姓减十分之七。

  第三, 旱灾快结束时发生了狼鼠猖獗的疫情。曲沃县四年春发生的狼虫伤人事件无法计算, 五年秋八月狼伤人、鼠害稼, 冬十月, 狼入室, 鼠穴屋咬人[19]。汾西县志中记载“五年, 民困少苏, 狼鼠相继为灾, 奉文搜捕甚多。”[8]《临汾救荒计》中记载“民间相传鼠徙他处, 五年夏纷至沓来, 生息愈蕃, 耗粟米, 噬衣物。兼之豺狼为患, 动辄伤人, 乃出示悬赏, 令猎户補之, 盖荒歉之余氛尤未尽消也。”[11]一场大的灾害往往会有其他的灾患伴随着出现, 这就要求将来朝廷和地方不仅要做好防御旱灾的准备, 也要做好如狼灾、鼠灾等其他灾害的预防工作, 要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人民和财产不受伤害和损失。

  总之“丁戊奇荒”中平阳府受灾时间长, 受灾严重 (伤亡大、户口锐减、土地荒芜) , 并出现了抢劫、粮贵物贱、食人肉、鼠患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使得平阳府民众受到重创。这些足以反映出三点:一是有不良商户坐地起价, 抬高粮价。二是朝廷的救济力度不够。三是体现出储备粮食的重要性。

  2 平阳府的赈灾工作

  连年的旱灾使得平阳府人民民不聊生, 出现了粮价昂贵, 卖儿鬻女, 食树皮树叶, 食人肉等现象。在此非常时期, 赈灾工作的开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中主要包括官方救济、民间义赈两部分。

  2.1 官方救济
2.1.1 朝廷的救济

  光绪三年大饥, 朝廷准许山西开仓赈灾, 如《光绪续修曲沃县志》中记载“光绪三年大饥, 蒙爵宪奏准动用常平仓榖二千八百五十三石七斗五升以赈。”[19]巡抚曾国荃向光绪帝上奏赈济章程、并要求在省城设立总局, 筹办劝捐、买粮、赈抚一切事宜。如翼城县《丁丑戊寅大祲戒后文》中记载“幸赖抚宪曾宫保, 上达宸聪, 下恤民隐。豁免征徭, 熟筹赈济。既发常平于该省, 仍劝捐输于富民。兼之邮递邻封, 札飞大吏, 泛舟之粟迭来。”[20]朝廷拨银, 户部筹拨银二十万两, 李鸿章再行筹拨银二十万两, 作为晋豫两省赈款。由于山西灾情最重, 七成拨归山西。还采取了有利于商贾的政策来加大救济力度。如规定凡有商贾运赴晋、豫米石, 各督抚暂免抽收釐税, 期于商贩畅行, 藉资接济[21]。

  朝廷蠲免了田赋。如《光绪续修曲沃县志》中记载“光绪三年大饥, 奉旨蠲免下忙钱粮”[19], “光绪三年大祲之后查出高阳等二十二村老荒地应征粮银奏准奉旨自五年为始永远豁免。”[19]《太平县志》“光绪四年七月奉旨蠲免上年下忙钱粮暨本年上忙下忙钱粮。五年九月奉旨蠲免本年下忙钱粮”[18], “光绪五年巡抚曾爵提蠲无主老荒地。”[18]翼城县光绪五年, 奉旨蠲免大祲后清查的土地。旱灾来临, 民众吃不饱, 饿殍遍地, 流离失所, 没有力气去耕地, 很多土地成为荒地, 更加没有钱粮来交纳给朝廷, 因而朝廷蠲免的做法是面对灾害极其正确的措施。

  朝廷下旨让其他受灾较轻的省份支援受灾严重的山西、河南两省。首先把其余省的粮食先运往山西, 如《山西通志·荒政记》中记载“将山东省本年冬漕拨给山西、河南各八万石, 以备接续赈济。”[21]《光绪三年施钱救灾碑》中记载“皇恩浩荡, 敕徴邻省粟米, 车载船运不计其数, 故被赈而生者十居其一, 岂小補哉?”[22]其次让其余每省协济山西、河南两省数万银两, 捐献物资。如《光绪续修曲沃县志》中记载“又蒙爵宪部院分拨两湖所捐棉衣曲沃请领衣裤各三百件经城乡绅士散给贫民。”[19]《山西通志·荒政记》中记载赈册:江苏捐银九十二万四千四百八十五两, 安徽捐银二十八万一千八百二十一两, 广东捐银四十七万四千两等等。一个地方受灾, 其余地方必有牵连, 只有团结一致、互帮互助, 才能度过灾难。[21]

  此外, 朝廷还设厂放粥、以工代赈、留养贫民、收养幼孩、制备棉衣、运费按民价雇募。赈灾措施是全面的, 实施力度无法得知。

  2.1.2 官员的救灾

  此次旱灾, 除了朝廷的救济外, 省里的官员和各个地方的县令也做了许多相应的措施, 来让当地百姓存活下来。如曾宫保多次上书奏请, 体恤民隐, 恳准蠲缓钱粮, 恳请外省捐输等。洗马温忠翰奏请在本省暨邻省开设捐局, 专备救荒之用。临汾知县蒋濂在府城隍庙设立筹济总局, 在四乡分社七局, 给民便利。制定散给之法, 先给执照, 大口全分, 小口减半。令该村公保正率领贫民, 执票亲领。同时还张贴榜文以杜侵吞之弊。古县岳阳镇《唐邑侯德政碑》中记载“下车初, 赈务纷纭, 书不遑食, 夜不安寝, 多方体恤以培元气, 所活者不下数千人。侯宽和慈惠, 政无烦苛, 吏民有犯未尝重笞, 虽豪横强悍之徒悉以德礼化之, 但能改悛即优待, 其不念旧恶如此, 以故士民皆倚重侯, 若婴儿之恋慈母焉。[23]

  地方官吏在大祲后努力恢复民众的生活。民众们为了表示自己爱戴官吏之心, 便立碑记录其德政。如古县岳阳镇“大祲之後, 唐邑侯清查出老荒地三十五顷三亩三分, 新荒地两千一百五十三亩, 禀请上宪豁免粮银二百五十三两六钱二分一厘七毫六丝。又缓征西池里四年之粮银七十七两八钱八分四厘八毫, 里正不受赔累之苦。侯尝撰修县志, 培植学校, 凡一切便民之事莫不汲汲焉为之, 方诸古循吏不是过也。”[23]还有岳阳县《姚邑侯整顿粮规记》中提到的邑侯姚公在大祲后整顿粮规, 把其他名目的陋费裁减几半, 兴复甲老, 以应催科等[23], 使得多年的陋规得以废除, 弊政得以公正廉洁, 民力得到舒缓。在大祲过后, 政府散籽种, 发牛马, 减价卖给贫民, 希望民众去耕种荒地, 然而多数民众仍无力耕种, 这需要一个恢复的过程。

  由此可知, 旱灾来临时大部分地方官吏能够出谋划策, 恳准蠲缓钱粮, 外省捐输, 设立筹济总局等, 体恤百姓, 减少损失, 挽救民众性命。大灾后请求豁免粮银、整顿粮规、改善人们生活。

  2.2 民间义赈

  旱灾发生之后, 各个县开展了自救活动, 通过劝捐、自发形式来筹集款粮, 也取得一些成果。如襄汾县“邀同首事人等阖村劝捐, 赈济两月有零。有暴骸露尸者, 阖村复行捐钱, 觅人公埋, 遗一小冢。[10]”翼城县“劝富民捐输”, 洪洞县“择里中富户, 分上中下三等, 共捐钱二百余吊, 以赈人贤贫而甚者, 亦補救云尔”[23], 曲沃县有一群自发捐款粮并提供生计方法的民众, 如方城人张璨, 光绪丁丑大祲设粥厂於村中, 育养小儿, 又赈恤村中贫民每人月给粟一市斗, 自三年十二月起至四年七月止, 秋夏播种时量地, 散给籽粒, 买耕牛, 备村人借用。又恐人得籽而食於, 散种时先给以钱, 文村人感德争先, 牵牛服马为之先种, 然后各及其私。远近亲朋屡求屡应, 保全者不可数记。乔山底人韩国标, 及弟国桢、侄闻声慷慨助赈, 在村散榖一百六十馀石, 又出粟修葺村垣, 以工代赈, 老幼无力者给付钱, 文三堡人赖以全活。凡亲友称贷者亦皆如愿相偿无吝色[19]。这些人的做法, 体现出要想在荒灾中存活, 不能仅仅给予贫民粮食, 这只是一天之计, 而要给予他们在荒灾中生存的办法, 这才是长远之计。但这并不是几个富户可以完成的一件事情, 需要地方政府和朝廷的统一安排。

  有的县采取了合社自发组织救济难民, 并制定了相应的规则, 使得救济难民变得有计划、有步骤。比如岳阳县《流芳百代碑》中记载“立合同五合社等, 以合社公议, 嗣后凡遇难民到庄, 老社按名捐给口粮, 以恤穷困。及至乞丐倒毙, 合社公议掩埋, 不得忍其暴露。各难民不得再向社中各庄强索恶讨。费钱多寡, 五社公摊。倘有私留匪类, 社中公罚。并制定公议规条。倘有钱人不到者, 宜值年首社公罚”[23], 其中也有强制富民捐款的事实。

  此外还有绅商捐款、教士捐款等。如曲沃县的绅商赈济难民, 临汾县“时有英人李修善等, 醵金来赈, 共放银五万两有奇;五年四月间, 山左商河令孙君颂清, 令其幕友沈君潜放三千余金;至八月, 江浙绅士严作霖等又放银万余两, 并久停之柩掩之。谈及善后各举, 当急尤多。”[11]从中可以看出平阳府的救灾措施也是多样的, 但存活者甚少, 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

  3 旱灾严重的原因与启示
3.1 旱灾严重的原因

  首先, 造成此次旱灾的客观原因是数载不雨、交通不便。山西几乎年年都发生春旱, 而这次的旱灾持续有一年多的时间, 旱情严重到禾苗尽枯、种子无法下种, 大部分地区歉收、薄收、颗粒无收。在当时, 主要的交通方式是船运和路运。山西四面环山, 交通不便, 使得救济粮无法及时送到灾区, 等运送到目的地时, 灾民已饿死多数。

  其次, 战乱频发、种植鸦片。临汾县碑文《临汾救荒记》中记载:“临汾为平阳附郭, 自咸丰癸丑、同治丁卯两遭兵燹, 民间已形凋敝, 故此次旱灾较他处尤甚之者”[11], 从中可知1853年和1867年两次的兵乱使得百姓生活困乏, 没有准备应对光绪三年发生的旱灾, 所以光绪年间的旱灾就显得更为严重。当时山西又是生产鸦片的重要基地, 因为大量种植鸦片, 造成了粮食的储备不足和劳动力的损伤, 在大灾之前, 人们毫无准备和防范, 故旱灾影响严重。

  第三, 大灾之前一些地区形成了奢靡的风气。如翼城县志中记载“国奢示俭, 国俭示礼, 因时制宜而变通之, 礼也。昔之翼尚俭勤, 今之翼习奢侈, 古俗之不可复见, 久矣。翼城旧志云:士民有分, 男女不杂, 近颇奢靡。”[20]汾西县志中记载“今质朴者渐入狡黠, 敦庞者颇多愚诈。犹有存者勤俭, 性生甘淡薄, 而无事侈靡, 不失先民遗意。”[8]曲沃县志中记载“而商贾贩竖间, 有华侈相尚者, 其亦思与其易也, 宁戚之意乎。”[19]都是指这些地区的古俗是勤俭质朴, 现在却崇尚奢靡, 面对重大旱灾, 无所准备, 损失严重。

  第四, 旱灾出现之时, 清政府虽做了相应的措施, 如开仓赈济、拨银、调粮、蠲免和一些善后措施等。客观上来说, 是积极地。但其中也从在一些问题。如清政府在光绪五月准奏开仓赈济, 救济的不及时会导致很多民众的死亡。而且粮食并没有全部到达灾民的手中。乡宁县“光绪三四年大旱, 开放仓谷一万余石, 前后领到赈粮共八千七百余石。”[24]有一部分具体负责赈灾的地方官吏在报灾、赈灾工作中行动慢, 办理不善, 存在腐败和侥幸心理。粮价的飞涨一方面也是由于朝廷没有制定相关规条来限制商家的不良行为。政府也没有预防灾后其他疫情的措施, 致使民众受到再次伤害。

  3.2 旱灾的启示

  此次旱灾尸横遍野, 惨不忍睹。幸存者先后撰文立碑, 地方志编纂者把旱灾情况编入地方志, 详述灾情, 为后世子孙预警。

  首先, 对古人防患于未然、勤俭节约传统的重新认识。有人在旱灾过后深刻反思:其一, 做事时未雨绸缪。《翼城县志》中记载:“天道有泰斯有否, 人事有盛斯有衰, 年岁有丰斯有歉:此循环之理, 似无足怪。设使随波逐靡, 乏挽回术, 恐未荒少警、荒过旋忘也。古人图馈于丰, 既欲防及将来, 必先鉴观已往。已往之灾, 不知凡几, 要不若此次最甚。良由家无积粟, 遂至民不聊生。”[20]告诉人们在未发生荒灾之时, 要时时警惕, 居丰思欠, 居安思危。其二, 对奢靡的习俗进行反思。“凡我同类, 尚各循夫节俭, 毋相习于奢华。尽人事以回天心, 谓非保身保家之善道与?”[20]告诫人们提倡节俭, 远离奢华。节俭是传统美德, 谨记崇俭去奢的理念, 尽人事以回天心, 崇尚仁、孝、善, 这才是保身保家的善道。

  其次, 以农为本, 发展工商业。“后起者知贵粟重农, 量入为出, 庶再遇歉岁, 而不为害也。”[22]在发生荒灾之后, 后人应引以为戒, 知道贵粟重农、量入为出的重要。每家每户要储存相应的粮食, 以备不时之需。同时政府还要鼓励人们种好粮食、发展副业。因有的地方如汾西山区土瘠, 居民除了务农之外, 没有其他的生计。故受旱灾影响严重。

  最后, 朝廷应整顿吏治, 发展新式救济、新式交通。大灾过后, 整治贪官污吏, 实施德政, 给与民众休养生息的时间, 帮助民众恢复生活和生产能力。并完善救济措施, 除了清政府的传统救济外, 发展新式交通, 新式救济, 更多的发挥乡绅、绅商以及教士的力量, 使清政府在遭遇灾害时更为迅速地帮助受灾人民, 减轻受灾程度。

  4 结论

  光绪三四年间的旱灾, 给平阳府民众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户口锐减、赤地千里, 引发了抢劫、食人肉、粮贵物贱、鼠患瘟疫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给社会带来双重灾害。在旱灾发生之时, 朝廷的救济 (开仓赈灾、蠲免田赋、号召其余省份支援等) 、官员的德政 (上疏奏请蠲免钱粮、外省捐输、设筹济局等) 和民间的义赈 (各个县开展自救活动, 劝捐、自发捐粮, 建立自发组织救济难民等) 及其他形式的赈灾保全了一部分民众。但同时也带给民众以警戒和思考, 使得节俭之风、仁善之风显得更加重要, 这也给今后社会的救济带来了很多启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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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光绪吉州全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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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王天然.三晋石刻大全·临汾市尧都区卷[M].太原:三晋出版社, 2011:515.《临汾救荒记》

  [12]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民国新修曲沃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3]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民国临汾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4]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光绪翼城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5]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民国洪洞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6]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民国襄陵县新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7]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光绪续修乡宁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8]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光绪太平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19]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光绪续修曲沃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20]翼城县地方文史研究会.翼城县志注释:[M].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2004.

  [21]王轩等攥.光绪山西通志:[M].北京:中华书局, 1990.

  [22]汪学文.三晋石刻大全·临汾市洪洞县卷:[M].太原:三晋出版社, 2009.《光绪三年施钱救灾碑》

  [23]曹廷元.三晋石刻大全·临汾市古县卷:[M].太原:三晋出版社, 2012.《流芳百代碑》等

  [24]本社编选.中国地方志集成·山西府县志辑:民国乡宁县志[M].江苏:凤凰出版社, 2005.

  注释

  (1) 光绪时期的平阳府包括临汾县、洪洞县、浮山县、岳阳县、曲沃县、翼城县、太平县、襄陵县、汾西县、乡宁县、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