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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熹:日文版民国方志与中国方志“概述”体例——以民国日文版《山西省志》为例
上传日期: 2018-04-17 作者:王熹

  在民国方志中, “概述”体例是如何创立的过去由于对民国方志研究不够深入, 未掌握全面的文献资料, 学界一般认为1937年 (民国二十六年) 出版的由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首先使用了“概述”的概念, 于是方志研究者在谈及方志“概述”体例的由来时, 就都称黄炎培是“概述”的首创者, 并且认为新编地方志的“概述”体例就是在此基础上创立和完善的。其实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值得商榷和进一步探讨。据笔者研究, 实际情况是, 比黄氏《川沙县志》早17年, 即1920年 (民国九年) 出版的日文版《中国省别全志》18卷[1], 不仅在志书中使用了编章节目的体例结构, 每部省志的第一编为该省的总论 (即总的省情概论) , 而且在许多章节目下还设有概述, 对方志“概述”体例作了有益的尝试, 赋予传统方志以新的内涵, 对民国乃至当代方志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主要以民国日文版《中国省别全志》的第十七卷《山西省志》为例, 试对民国方志“概述”的发展演变作简要论述, 以澄清一些错误认识, 纠正沿袭已久的错误说法, 请方家指正。

  一、日文版民国方志率先使用了“概述”的概念

  在谈到民国方志与中国当代方志述体“概述”的缘起关系时, 方志界的权威专家和学者作了很多研究, 出版了数量可观的研究著述, 其中两种意见具有代表性, 他们认为民国时期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首先在方志中引入了“概述”的概念, 而当代首轮新编地方志的述体“概述”就是在黄氏基础上的一个创新, 是真正的“述体”, 这是对中国传统方志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其具体论述如下:

  第一种意见认为, 黄炎培的“概述”概念是综合中国历代方志的“小序”、“总序”、“序例”和“引言”等名目而诞生的, 并不是他的独创和发明。黄苇等著《方志学》一书在《概述篇由来和作用》中写道:“旧方志大多只有‘序’、‘总序’、‘总纲’等名目。民国时期, 黄炎培纂《川沙县志》, 设‘概述’与各卷如舆地、户口、物产、实业等之首, 用以说明各卷内容大要, 而不是全志的概述, 故无以对全志内容, 概而述之, 使明全志大旨。”[2]黄勋拔著《方志编纂学论纲》一书明确指出:“‘概述’缘起于宋、明, 集成于民国。南宋临安的《淳佑志》、景定年间的《建康志》均设有‘小序’。清朝方志学家章学诚改用‘序例’, 其作用除说明本篇大要外, 重点在阐明其‘义例’。‘义’者指修志宗旨, ‘例’者指修志体例。至民国二十五年 (1936) 黄炎培先生修纂《川沙县志》时, 全志设20卷, 每卷之首, 先作‘概述’, 扼要地阐述本篇的内容概要及其‘义例’, 他说这是为了使读者‘能竟不及读全文, 而大致了了’。此后, 概述的作用逐步被肯定。”[3]仓修良著《方志学通论》一书写道: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每志之前, 均冠以‘概述’一篇。这一做法, 虽不是其所独创, 许多方志却很少这样做。《导言》中说:‘本书各志, 皆先以概述。有类实斋所为序例, 而实则不同。盖重在简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 而不尽阐明义例也。将使手此书者, 读概述后, 进而浏览全文, 其繁者可以用志不纷, 其简者亦将推阐焉而有得, 或竟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了, 此亦余所期期以为不可无者。’这种概述, 实际上就是宋代以来有些方志各志所作的小序, 当然, 这种序的用途是并不相同, 有的是用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 有的则在于‘阐明义例’。”[4]认为黄氏的“概述”与历代志书“小序”具有相同的作用, 但使用了“概述”的名称。

  第二种意见认为, “概述”体例是民国时期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的创造发明, 但又不同于当代新编地方志的“概述”。何成顶主编《新编方志引论》一书提出:“民国二十六年 (1937) , 黄炎培在他所编纂的《川沙县志》中第一次在每卷的卷首设了‘概述’, 概要说明该卷的内容, 这是统纂地方志的一个创举。当然, 这里还须说明, 黄炎培编写的‘概述’不完全等于过去的‘志首小序’。另外, 形式与过去的小序相似, 但内容不完全一样。前者是后者的基础, 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同时, 还得指出, 黄炎培统写的‘概述’又不同于新编方志的‘概述’。黄氏的‘概述’只用于局部, 而新编方志的‘概述’指导全体, 概括全局。因此我们可以说, 从旧方志中的‘序’到民国时期的概述再到新编方志的概述, 是三个不同时代的三部曲。反映了不同时代对地方志编纂的不同要求, 也反映了历史发展对编志的不断提高和创新。同时, 也反映了概述的起源和发展”[5]。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当代志书编纂教程》一书则强调:“民国二十四年 (1935) 黄炎培纂《川沙县志》, 将各分志之前的序言标目改称‘概述’, 此为方志创设‘概述’之始, 其目的‘重在简略说明本志内容大要, 而不尽阐明义例也’, 使读者‘竞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了’。在志书中使用了‘概述’、‘导言’等概念, 明显借鉴了当时西方学术著作的用语。”[6]山西史志研究院任根珠编著《新方志‘概述’点评》一书认为:“地方志中有‘概述’之名, 起自黄炎培1936年主纂的《川沙县志》。”[7]就是说, “概述”的概念是黄氏发明的。从以上两种代表性观点可以看出, 他们虽然认为民国时期黄炎培的“概述”不是全志的概述, 而是局部的概述, 类似于宋代以来方志的“卷首小序”, 但是都不约而同地指出, 在民国方志中使用“概述”的第一人是黄炎培。他们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出现不应有的常识性错误, 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掌握民国时期中国方志发展的基本情况, 可能不清楚也不知道1920年代由上海东亚同文会编纂出版的18卷日文版《中国省别全志》, 是民国方志中最早使用“概述”体例的志书;二是黄氏主纂的《川沙县志》是目前所知的民国时期方志中最早使用“概述”的汉文志书, 所以他们都以黄氏主纂的志书作为中国方志“概述”体例的起始, 进而得出偏颇的结论就不足为怪了。

  二、日文版民国方志是方志“述体”的创造者和实践者

  中国方志的“概述”体例是民国时期创立的, 还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首轮新编地方志的一个创造是由日文版首创, 还是由当代修志人在黄氏“概述”基础上发展完善的这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和需要澄清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方志界目前较为认同的看法是:“方志中的‘概述’不仅起始于黄志, 而且内容也有所更新、突破。然而, 黄氏的‘概述’, 只用于局部和分志, 仅属全志各篇自身的‘概述’, 不是指全志而言, 对‘概述’全志内容仍无能为力”, 所以在志书各篇之首, “设‘小序’、‘序例’、‘概述’或无题小序之类, 反映了志书的时代特色和历史特色, 是方志编纂工作中的一大进步”。然而“整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方志体例的致命缺陷依然存在。这是前辈在方志体例与编纂上遗留下来未解决的课题之一”[8]。强调新方志的“概述”篇不仅解决了这个遗留问题, 而且成为首轮新方志编纂体例上的一大创新和亮点。他们的主要论述如下:

  《中国方志大辞典》一书指出:“概述”, 原为民国二十五年 (1936) 黄炎培主纂《川沙县志》时创设于各分志之前的序言标目, “重在简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 使读者“竟不及读全文而大致了了”。新方志设“概述”于全志之首, 是鸟瞰全局、统率各编的宏观着墨, 起纵览古今、横连各业、勾勒特点、综说利弊、抉取大势大端、总结经验教训的作用[9]。何成顶主编的《新编方志引论》对新编方志设立“概述”篇的经过作了详述:“1981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提出, 在《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中, 要把‘概述’列入志首的基本篇目。1984年在北方片13省、市‘县志稿’评论会上, 基本上确定了一部县志要由概述、大事记、专志、人物志、附录五部分组成。至此, 概述在新编方志中的地位得到了确立。目前, 我国新编的一千多部新编方志中, 都确立了‘概述’篇目, ‘概述’篇目的确立, 使新方志面貌一新, 弥补了旧方志体例上的严重缺陷。”[10]黄勋拔著《方志编纂学论纲》认为, 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首轮修志, “把‘概述’作为体例之一, 其重要功能与特点, 已被修志界所认同。本届新编志书, 对‘概述’又有发展。有的志书, 除全志设‘总述’外, 在编下设总述 (如经济总述、政治总述等) , 在章下设概述, 在节下设小序, 或称无题引言, 形成总述 (宏观记述) 、总述 (中观记述) 、概述、小序 (微观记述) 的梯级结构。但不是所有的志书都这样做, 名称使用也不一致、不规范。比如有的志书的总述叫概述, 篇下没有总述, 章下也不是一律设概述或小序。总之, 篇、章、节下的概述、小序, 不是一定要有的”[11]。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编《当代志书编纂教程》强调:首轮新编地方志的“述体”主要是对居于志首的概述 (总述) 、各专志前的总述及各篇章前的无题小序而言”的, 其总述“冠于全志之首, 是在黄炎培《川沙县志》各分志概述基础上的拓展, 也是受教科书编写体例的影响”[12]。上述研究有一个共同点, 都非常明确地指出, 中国方志的“概述”体例是新编地方志工作的一个重大发明创造, 并且认为其发展和完善经历了一个探索的过程。

  当代人诸葛计著《中国方志五十年史事录》一书对这个过程的来龙去脉作了详细的记载, 他说:首轮新方志“概述篇”的出现, 一是继承了民国时期一些先行者的做法;二是在首轮修志中经历了一个探索过程。最早提出在新志书中设“概述”的, 是1981年7月在山西举行的全国首届地方史志学术讨论会。在这次会上提出的省志编纂草案中, 提出“按省志卷次, 一般卷首为总述 (或称概述) , 系提纲挈领、综合叙述一省今昔之轮廓, 各业之全貌及其发展的总过程, 为省志之纲。”市志草案中没有提到概述。在县志草案的一个基本篇目中, 首篇就是“概述篇”, 设计其下辖5卷, 即历史大事记、建置、沿革, 区域、区划, 县城、乡镇, 人口、民族等。这里三个篇目三种情况:省县志主张要设概述, 且将概述作为志书的首篇。省志的概述是要总述一省之轮廓, 各业全貌及其发展总过程, 为省志之纲。除了列入篇章序列这一点之外, 其内容要求与后来多数志书的全志概述理解基本一致。在县志草案的编目中, 其所列的五项内容, 只是一个最基本的概况, 与后来对志书概述的理解和要求相去甚远。在市志的草案中干脆没有提到概述。可见, 当时人们在认识上是很不相同的。到1982年7月在太原召开的地协常务理事会一届二次会上, 对上述三个草案进行了修改。在省志篇目中没有了概述之目, 在市志篇目总类中, 增加了概述, 当是作为与“大事记”相类的形式出现的。在县志篇目中, 保留了“概述”编, 下辖五章, 但降到了“历史大事记述”之后第二篇的位置。1983年10月, 在山东泰安举行的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第二次年会上, 对《新编县志基本篇目》讨论稿进行修改时, 才将概述篇的内容确定为“提纲挈领地综述本县自然、社会、人文之历史与现状的概貌与特点”。自那之后, 虽然在设概述上还有不同的看法, 但从后来出版的志书来看, 基本上都设了概述。问题只是概述如何写法了。1984年6月, 在中国地方志协会和《中国地方志通讯》编辑部联合举行的新编五部县志学术讨论会上, 与会者针对“五部县志都有‘概述’、‘概况’或‘概貌’的专篇, 但都名不副实。它们的内容大体是建置沿革、疆域区划、自然地理、社会风俗、人口姓氏等, 而经济、文化等则从略, 这就有以偏概全之弊”, 再次强调“关键要在‘概’字上下功夫。‘概述’的功用是提纲挈领综述一县的轮廓, 不能过于详细, 与专志内容重复, 更不能用它代替专志”。至此, 全志要有一个总揽地区全貌、集其大要精华、沟通各部类联系、反映特点规律的概述, 遂成为基本一致的共识。它在于总揽全局、提纲挈领、鸟瞰全貌、勾勒轮廓、揭示规律、策论一地之优劣。在后来的志书中, 不但被广泛应用, 而且成为固定的一种体裁, 在志书记、志、传、图、表、录六体之外, 又增加了一个述体。全志有概述, 编卷有简述, 章节有无题小序。在一些志书中, 一些大的部类里, 还专门设有“政治综述”、“经济综述”、“人文综述”。这就大大地加强了志书的总体性, 避免了旧志中普遍存在的各部分之间缺乏联系的弊端[13]。山西省史志研究院任根珠编著的《新方志‘概述’点评》一书更明确提出:“新方志的‘概述’篇则是巧借黄氏‘概述’之名, 实参考其《导言》的内容, 对全书主要内容和一地基本情况的概括与阐述, 与黄炎培所倡导的‘概述’的概念不可同日而语。新方志的‘概述’是全志之纲, 用以彻底解决分志间的割据状态和‘述而不作’等弊端”, 作为“首轮修志的创新被普遍采用, 使方志又增加了一个新的体裁”[14]。从以上论述可知, 当代方志研究者都认为, 方志的“概述”体例是新编地方志的一个发明和创造。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回答是否定的。他们是根据黄氏的“概述”理论作出上述判断的, 误以为黄氏就是“概述”概念的发明者, 但是他们没有对民国时期方志体例结构方面的变化情况作过深入系统的研究, 不知道早在1920年编纂出版的日文版《中国省别全志》中就对这个问题进行过尝试和实践, 所以得出的结论不够全面和失之偏颇。本文以《山西省志》的篇目结构为例, 对这个问题加以系统说明[15]。

  民国日文版《山西省志》, 由日本人山崎长吉担任主编, 松元良男、田野边英寿等人担任各部分的编辑, 志前有东亚同文会干事长小川平吉和东亚同文书院院长根津一为《中国省别全志》撰写的序言两篇、凡例及目录, 全志共10编141章238节目, 第一编山西省总论, 第二编城市, 第三编交通运输与邮电, 第四编主要农产品及其销售渠道, 第五编工业, 第六编山西的矿产, 第七编畜产, 第八编进口及外地商品, 第九编商业机构, 第十编金融货币及度量衡, 全志总计50余万字。其结构采用编、章、节、目的体式, 横分纵述, 以目、子目和细目为记述单元, 统属关系清晰。该志的显著特点是注重述体总论、概述和无题小序的运用, 使省志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得到加强。从体例结构看, 该方志首先将第一编设为山西省志总论, 重点介绍了山西省的总概况。下分五章, 第一章为沿革略述, 对清代以前和民国以后山西省的建置沿革作了概要论述;第二章面积与人口, 对山西的总面积及其人口的分布规律和密度作了精辟分析;第三章为地形与河流, 重点介绍山西地形及其山脉河流情况;第四章为气候, 概述了山西省在气候方面的主要特点;第五章为山西省与外国的关系, 重点介绍山西省与日本、英国、法国、美国和比利时的各种政治经济关系, 全省概貌一清二楚。其次是各编及章都有概述设置, 比较恰当地运用述体形式, 增强了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突出了志书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实践证明, 述体的作用对于省志尤为重要, 因为省志记述的是全省范围内的某项事物, 面广量大, 如果没有在不同层次撰写概述或无题序, 或不注重对该体裁的运用, 其整体性和综合性势必受到很大影响。第三, 尽管该志的述体有概述、概况、概说、概论等不同名称, 结构层次也表现出多样性特点, 但述体的概括简洁明了, 开门见山, 具有画龙点睛的作用。其概述在结构和层次上有下列情形:一是有的章设为概述, 如第四编第1章为农业概况, 下分耕地、土质与水利、气候与自然灾害、一般农业知识水平、农业组织、农家的副业、农具、耕作法及肥料等8个子目;第六编第1章为概述, 下设地质、矿产地及种类、福公司与采矿条约、收回矿权与山西保晋公司等5个子目, 概述山西的矿产及其开发情况;第八编第1章为概述, 下设棉制品、火柴与石油3个子目。二是极少数章下设有无题小序, 如第一编第5章山西省与外国的关系、第二编第40章归化城及绥远城、第42章宁远厅及丰镇厅、第八编第2章太原府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第9章沁州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第11章辽县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第13章天镇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第16章朔州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第九编第16章丰镇的商业机构、第十编第13章代州的金融货币及其度量衡、第35章辽州的金融货币及度量衡等章下均有无题小序。三是有的章下节设为概述, 如第六编第2章煤炭下第1节为概述, 第3章山西的铁及铁器下第1节为概述。四是有的章下目设为概述, 如第七编第1章畜牧业的基本情况下第1目为概述, 第八编第3章太谷的进口及外地商品下设有概述之目, 此外平县、盂县、忻州、静乐、潞安、大同、宁武、朔平等章下均设有概述之目。五是有的子目设为概述, 如第五编第1章各种工业之下第一火柴工业目下即设概述为子目, 在第三棉织品下设概述为子目, 第六编第2章煤炭下第2节各地煤矿的情况之下的平定煤矿中就设有概述的子目, 第十编第1章太原 (阳曲) 的金融货币及度量衡之下金融机构目下设概述为子目。无论是章一级还是节目甚至子目一级的概述, 其篇幅文字多寡, 没有统一规定, 如第八编第1章概述近600字, 第三章太谷的进口及外地商品的概述约有1500字, 是分量较大的一个概述, 而文字不多的无题小序也占有一定分量, 文字少的只有70多字。从这些概述的情况可以推断, 《山西省志》各编章节述体的设置没有统一的规定要求, 是因应内容需要而设的[16]。《山西省志》有关概述的具体内容和实践说明, 日本人早在1920年, 在编纂日文版中国省志的时候, 就对“概述”体例在省志中如何运用进行过尝试和实践, 提供了许多范例, 积累了丰富经验, 由于当代中国方志编研者不掌握基本的情况, 所以在进行新编地方志编纂时, 不仅走了弯路, 而且在理论阐述上出现了不应有的常识性错误, 这是必须予以纠正的。

  三、简单的结论

  民国时期是中国传统方志向现代方志转型的重要时期, 方志的体例结构、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编纂方法等方面都因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西方历史学著述的篇章节目以及导言等体例结构开始被引入方志的篇目设计中, 取代固有的纲目体或门目体, 同时为了解决方志“偏于横剖, 而缺乏纵贯, 则因果之效不彰”的问题, 即各个门类之间看不出相互间的影响和逻辑关系的缺憾, 以增强志书的整体性, “概述”篇的设置开始引起方志界的高度重视, 它与各专业志的章节目概述与小序一道, 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日文版《山西省志》的体例结构说明, 早在1920年日本“东亚同文会”编纂出版的中国系列省志中, 就对全志概述编及其各专业志章节目概述与小序的使用, 作过探讨和实践, 积累了丰富经验, 为当代方志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但令人遗憾的是, 过去我们不掌握这些重要方志研究成果和成功范例, 以为黄炎培主纂的《川沙县志》发明了“概述”的概念, 并以此为根据进行论述, 从而得出了错误的结论, 做了很多无用功, 直接影响了新编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 加强对民国时期中国方志史的研究、澄清一些错误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这也是笔者撰写此文的一个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15] (日) 《中国省别全志》, 日本东亚同文会出版, 1920年。

  [2]黄苇等:《方志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3年版, 第770页。

  [3][11]黄勋拔:《方志编纂学论纲》,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 第158-159页。

  [4]仓修良:《方志学通论》 (修订本) , 方志出版社, 2003年版, 第366页。

  [5][10]何成顶:《新编方志引论》, 兰州大学出版社, 1990年版, 第114-115页。

  [6][12]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当代志书编纂教程》, 方志出版社, 2010年版, 第50页。

  [7][8][14]山西省史志研究院、任根珠:《新方志“概述”点评》 (上册) , 中华书局, 2008年版, 第3页。

  [9]《中国方志大辞典》编辑委员会:《中国方志大辞典》, 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 第97页。

  [13]诸葛计:《中国方志五十年史事录 (1949-2000年) 》, 方志出版社, 2002年版, 第179-180页。

  [16]王熹:《民国日文版〈山西省志〉的几个特点》, 《东岳论丛》, 2010年第12期。